李桑说一说强制购物站

今年2月,身在国外的我读到一则社交网媒上的大马新闻:鉴于越来越多外国游客针对“购物多于景点”作出投诉,旅游部长严正指示,规定入境旅行团不能将“购物”列入行程里(但报道上没说明“购物站或者商场”)。

在外行人看来,这指令确实有些莫名其妙;外国人前来,我们安排他们吃喝玩乐“购”,不就是促进旅游经济的重要元素?没想到,却惊动了部长特别下令制止,看来实在是非同小可。

果不其然,一些购物相关的公会立马上书请愿:大马购物中心的商品价廉物美,货真价实,再加上国际名牌齐全,千万别禁!

当然啦,部长随后立即澄清:并非禁止外国游客前往商场或购物区云云,而是……哎,解释一番,看来还真的是一场“误讲、误解、误写”咯?

然而,比较忐忑不安的应该是那些对号入座的入境旅游业者吧?我猜测,部长先前指明必须禁止的是那些海外组团社与本地地接社(GA)之间所协定的“强制购物站”?如果是,那万一“被禁止”的话,就牵涉到买卖双方利益受损的问题了!

相较之下,游客更喜欢的是“游览“当地市集、巴刹、商店街等比较接地气的场所,
它们充满文化文明气息!

产品低于市场价格

我们先来简单了解背景情况。在自由资本市场世界里,外国组团旅行社“有办法”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产品大肆打广告,以便招揽旅行顾客。在这节点上,顾客也不需要“价与货比三家”,只要是自己感觉超值的“平靓正”就报名好了。关键还是,入境地接旅行社(GA)也同意配合以低于成本的价格(或是零团费,或是再加上佣金回扣)来承接这个旅团;概念上,你可以理解为:他们双方都非常愿意去做亏本生意啦!

在现实中,组团社若真的是亏本接收了一群旅行团员后,会转手“卖给”地接社。当然啦,交易内幕是:他们之间协议把整团游客带到指定特设购物店(当然购物站老板也有参与),展开“强行”拉闸放狗持久战策略;唔,就是有点不买就不放你走出大门的那种意思!

带团能力变次要

值得一提,这里边,导游可说是“功”不可没,嘴甜刀利以外,还得有两下子“哄、劝、诱”的编故事能力;至于会不会带团,还是能不能介绍景点,都是次要。

打岔一下:在中国国内不是经常有导游在巴士上臭骂旅客:“什么都不买,白天白白带你旅游了……再不买就下车啦!“由于超低的旅费,因此组团社、地接社、领队、导游、店家售货员,可能还有司机等“单位”,一开始都是输家,都是赌上了“家本“,所以本着“相濡以沫“的精神之下,大家都得“十分落力”地演出一场好戏。

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

如此一来,之前共同协议的“强制购物站”就不可能仅此一家了;反过来说,若一天只进一站,则算是最保守啦!

大概10年前吧,中国政府曾经明文规定:中国人出入境旅团,在国内外的旅程上不能安排“强制购物站”,但最终成效不佳。

正所谓: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,此路不通,组团社地接社们拐个弯总会达到目的。原来啊,当时的业者马上把“购物站”改成“观光DIY工坊”,之后反而为此增加了“旅程价值”!现在,旅客可以一边“学习制作”,顺便四周走走、窗柜看看,不小心还买了个些礼品回去送礼,这样,不违法吧?

同样的,当大马人出国,若参加的是“平靓正“旅行团,也一样得一天进一站?事实上,大马人国内游,也一样有注入隐形的“健康服务站”!

事实上,部长是明智之人,只不过,或也要知道,众多“购物站”之中,有的是地接社老板自己的一条龙生意,也有着外国组团社出资参与的合作店铺,更多的还是幕后经营者们都是有头有脸的Somebody ,他们只是不站在明面上而已。

刊登于2023年4月4日《南洋商报》 ‧ “一生懸命” 专栏 ‧ 第六十六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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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桑 作者

在旅游业纵横驰骋1万1000多个日子, 探秘南北极境, 足印遍布7大洲137国! 由衷信仰,“出走”; 身体力行,“走出”。